UPCA 缔约国可以依赖 PMAC 是在国际条约基础上成立的这一事实,以便在国际层面上建立一个独立的撤销机制(类似于ICSID 公约)。
从视角来看,PMAC是UPC的一部分,而UPC实际上是一个行使国际管辖权的超国家法院,根据布鲁塞尔条例第1215/2012号(重订)第71条的规定,它是“缔约成员国共同的法院” 。尽管PMAC独立于UPC运作,但其可能也享有同样的超国家性质。
通过设立一个指定的超国家框架
由一个合格的特设委员会对 PMAC 裁决进行内部审查,可以避免 PMAC 裁决被可能缺乏特定权限的国家法院错误撤销。
此外,该法律框架将允许统一该特设委员会撤销 PMAC 裁决的理由(而不是根据仲裁程序 亚洲数据 在哪个司法管辖区进行,在 PMAC 仲裁地可以采用不同的理由)。
这样,参与PMAC仲裁的当事人将获得保障:一旦对PMAC仲裁裁决提出异议,将委托一个高素质 新加坡电话列表 的专家组根据统一的撤销理由对其裁决进行审查。因此,新近成立的专利ADR中心的确定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信心将得到提升,从而鼓励更多争议当事人使用该中心。
这种独立的撤销机制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要么通过对UPCA进行补充(例如以修正案或议定书的形式),要么通过PMAC仲裁规则。当然,实施该上诉机制最简单的方法是直接在PMAC仲裁规则中规定该机制。事实上,根据UPC协议第35条,PMAC本身负责制定自己的仲裁规则。因此,PMAC可以设想这种内部上诉程序,同时规定PMAC仲裁当事人放 您的公司没有出现在 Google 上吗?了解如何改变它 弃任何其他方式对PMAC裁决提起上诉或提出异议。
指定专门的国内法院
另一个实现 PMAC 仲裁更确定性、一致性和可信度的解决方案是,UPCA 的每个缔约方可以指定少数几个国家法院专门处理专利事务,以审理对 PMAC 裁决的质疑(类似于《欧盟商标条例》和第 123 条下的欧盟商标法院)。这可能是确保 PMAC 裁决审查程序更高质量的另一种方法。事实上,与欧盟商标法院(即国内法院在裁决有关单一欧盟商标权的纠纷时作为欧盟法院运作)类似,这些专门法院可以带来多种优势,例如加强对两种欧洲专利的保护,确保具有单一效力的欧洲专利的单一性,提高主管法院的可预测性同时防止不良的择地审理,并提高法院对 PMAC 仲裁裁决的审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