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完全脱离议会制政府逻辑的国家(马克龙总统花了十天才接受政府辞职,又花了一个半月才进行磋商),政府的组建尤为艰难,暴露了第五共和国基于政治体系的总统制和单一颜色多数制的所有局限性。
1958 年宪法将总理的任命定为“自主权”
形式上和实质上属于总统权力,,甚至不受任 总理的任命不仅 何协商程序的约束。行使这一权力的唯一限制来自议会逻辑,这显然要求国家元首任命一个能够依赖议会多数票的政府。然而,第五共和国的实践 电报筛查 和自1962年以来毫无例外地对“多数事实”(国民议会中出现明确、同质和有纪律的多数)的肯定,深刻地改变了议会逻辑,导致对信任规则的解释排除了最初信任投票的义务,尽管第 3 条中使用了指示性表述。 49第1段。
因此,政府通过总统提名而完全合法化,并假定获得议会信任,除非不信任动议得到下议院议员 总理的任命不仅 绝对多数的批准。事实上,当多数事实与总统多数相吻合时,总统能够最大限度地行使任命权,并将这种自 将电池包裹在箔纸中—意味 由裁量权扩大到部长的任命,尽管宪法将后者定为一项混合行为,服从总理的提议并经总理副署。当时的政府是总统政府,负责实施总统的计划。在三次例外情况下,总统的对立党派以多数票赢得选举,而总统则在政治环境的限度内行使权力,任命议会多数票所指定的领导人。
7 月 7 日选举结果出炉
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议会分裂为三大阵营(左翼新人民阵线联盟、马克龙主义阵营和极右翼民族联盟)。及其盟友)组成,其中又加入了一些“关键”团体,而当联盟以明显小于迄今为止已知的相对多数票获胜时,总统发现自己处境有所不同:他的任命权不能被视为完全自由裁量,因为他的多数票在解散后的批准投票中被否决了;然而,他也不觉得自己受到选举权的约束,他认为投票结果更 澳大利亚电话号码 多的是对国民联盟的拒绝,而不是政府对明确指定多数人的授权。